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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猫国际今日发布关于不得利用“海关监管”等虚假宣传的治理通知(以下简称公告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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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称,为了规范天猫国际的市场管理秩序,为消费者营造安全安心的网购环境,根据《广告法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,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:(二)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。 根据《滥发信息的规则及实施细则》第一条广告信息,6.不得利用国家重大活动、纪念日、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名义等进行宣传的商品或信息。 鉴于此,平台禁止利用“海关”等国家机关进行商品宣传,用于对商品品质背书。包括但不限于“海关监管,正品保证”、“海关认证”、“海关查验,品质优选”等违规描述。 公告提醒,平台将于即日起按照《滥发信息违规细则》要求进行专项管控与整治,发现违规将会下架、删除商品等处理,为避免影响贵店铺正常经营,请商家及时对店铺内商品、描述等内容进行自查整改。 天猫国际日前还发布关于《天猫国际市场管理规则》资质造假细则调整通知,为了规范天猫国际平台的市场管理秩序,为诚信商家提供健康良好的平台经营环境,为消费者提供更安全更安心的网购环境,将对《天猫国际市场管理规则》中资质造假行为的管理措施进行调整。 本次调整于2022年6月20日公示通知,将于2022年6月27日生效。 |